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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”,当地法院通报

发布日期:2024-11-04 03:53    点击次数:98

11月1日,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:

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

通报中提到,文中所述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书写错误,造成当事人实际服刑期未满提前释放,情况属实。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,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补正,并将当事人收监,执行剩余一年刑期。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相关规定,分别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,对分管领导、庭长予以责令检查。

法院表示,由于工作失误,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困扰并造成不良影响,深表歉意。该事件的发生,反映出法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与审核把关存在薄弱环节。法院将引以为戒,强化监督,整顿作风,完善审判管理制度,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。